展览展示设计理论常识及展览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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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展览会
比如东京国际贸易博览会、巴黎展览会。这类展览会既展出工业品,也展出消费品;既吸引工商界人士,也吸引消费者。这类展览会一般规模都相当大,往往按行业划分展区并被视规模设国际展厅供外国展出者使用。在欧洲,综合展览会往往是从地方展发展成国际展的。比如莱比锡博览会。在欧洲之外的国家综合大型展览会往往起点很高,初次举办就是国际性的,北京博览会。
大型综合展览会能比较全面地反映经济或工业的发展状况及实力。这对政府引导经济发展,工商业了解并跟上发展趋势都很有帮助。大型综合展览会在经济发展阶段是必要的。此外,大型综合展览会有良好的展览经济效益和地方经济效益,因此,地方政府、展览公司、展场公司都希望举办大型综合展览会。综合展览会还适合跨行业经营的公司展出。但是综合展览会的经济效益不如专业展览会。因此这类展览会的发展前景是专业化。一些国家一年举办两届综合展览会,一届是工业品展览会,一届是消费品展览会。还有一些国家将一个综合展览会分割成许多专业展览会,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办。在发达国家,大型综合展览会已基本让位于专业展览会。
贸易展览会
展出者和参观者主体是商人的展览会。或参观这类展览会的目的很多,包括进行市场调研、开拓销售渠道、树立公司和产品形象、提高销售额等,最终的目的是做贸易。贸易展览会的展期多为3~5天,举办日期、地点相对稳定,有规律。一些效益好、名气大的展览会的举办计划往往会排到五年以后,申请参展多需要排队等候。贸易展览会限制展出者的行业。不对口的公司一般不允许参加展出。展出者可以是行业内的制造商、贸易商、批发商、经销商、代理商以及咨询等有关服务公司。参观者主要是对口的贸易公司人员。大都是经过挑选并经过特殊途径(直接发函,在专业刊物刊登广告等)邀请而来的“目标观众”。他们通过登记入场。公众一般都被排除要外。这类展览会重视观众质量,贸易展览会通常禁止直接销售。
贸易展览会的优势是观众对口,推销成本低,宣传影响大,接近市场等。贸易展览会的成功需要明确的举办目的,有效地计划和科学的管理。从贸易角度看,这类展会最重要。
消费展览会
面对公众消费者开放的。这类展览会多具有地方性质,一般是综合性质,比如理想家庭展览会;也有一些是专业文学事业上的资助者,比如游艇展。展览会通过大众媒体比如电视、电台、新闻报刊吸引观众。观众主要是消费者,需要买门票参观展览会。这类展览会重视观众数量。展出的公司主要是经营消费品的公司,目的有树立已建立完善销售渠道产品已投入市场或将快投入市场,或能从展台直接销售中获利的公司参展。这类展览会对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有较好的效果。有些工厂也参加消费展览会。主要是直接了解市场反映,直接听取消费者的意见,以便改进产品,设计、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消费展览会要是中国常被称作展销会。
从理论是讲,有两个以上国家参加的展览会都可以称作“国际”展览会。国际展览局在其公约中就是如此规定的。但是,在贸易展览业中,使用比较普遍的标准是A:20%以上的展出者来自外国;B:20%以上的以,观众来自外国;C:20%宣传费使用在国外。具备上述标准之一就可称作为“国际展览会”。有此展览会制定了更高的标准。比如德国的杜塞尔多夫展览会将国际的标准定为30%以上的国外展出者或25%以上的外国参观者。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讯、交通变得更加便利,使国际贸易的机会大大增加。据统计,在过去的30年里,国际展览会的发展速度比国内展览会快。
与其他方式相比,国际展览会被普遍认为是开拓国外市场最有效、成本效益低的方式。据调查,在全球市场上一些大公司将50%的营销预算用于展览。国际展览会适合于公司进行市场调查,建立销售渠道。要注意的是参加国际展览会需要更详细的调查研究、需要更长时间的筹备,需要更多的专业展览知识。
地方展览会
地方展览会一般规模不大。特征是以当地观众为主。但是展出者可能是这一地区之外的,甚至是国外的。地方展览会的费用相对较低,但是观众的质量并不一定低。地方展览会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与潜在客户进行直接接触以及与大企业进行公平竞争的机会。对人力、财力有限的中小企业来说,地方展览会是应考虑的营销手段。在一般情况下,公司中下层管理人员很难放下手头工作赶远路去参观国家展览会或国际展览会。地方展览会为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而这些人员往往是公司,购货的关键人物。另外,地方展览会也是代理、地区销售人员参加展出的一个好机会。
农业博览会
欧美国家习惯上把农业展览会单独划为一类。农业展览会的历史最长,发展至今也有相当大的规模。欧美国家常把林业、畜牧业、渔业、食品加工业等行业也包括在农业展览会的展出范围里面。展出的内容有种子、牲畜、手工制品(比如草提篮)、化肥、农业机械、农业环境、农业技术等。规模小、层次低的农业展览会有乡间定期举办的种子牲畜交易市场。规模大、层次高的农业展览会有宏大的国际性展览会。大部分农业博览会具有较强的地区性质和特色。
经济活动展览会
内容包括保险、银行、金融、租赁、投资等,也就是第三产业的展览会。经济活动展览会是一些家的习惯称呼,这类展览会近几年发展很快,有从地方规模上升为国际规模的趋势。由于第三产业中的保险、租赁等行业的服务对象基本在一、第二产业里。,因此这类展览会往往被归入相应的常规展览会,而未独立成类。
流动展览会在国外已存在几个世纪,目前仍然被经常使用。比如百事可乐公司从1988年起,连续几年(每年5月~9月)进行所谓的马拉松展览。他们的目标是让100万名消费者品尝百事可乐。其他大公司比如康柏电脑、埃索石油等也使用这种展览方式。荷兰曾使用一艘1.5万吨的豪华船作为展场。组织了 140多家公司参加,先后到中东、远东、北美等地展出。香港海上展览国际有限公司使用一艘豪华轮于1994年组织了一次时间长达151天的海上展览会。该展停靠了地中海沿岸的11个国家的15个港口。展览组织者声称海上展览是一个革命性的展示概念。
流动展览的成功要点是选择停靠点。既要能吸引足够多的观众,还在注意停靠的技术和管理问题。这类展览会的组织者认为,事情在不断地发生变化,需要及时向人们说明。把许多人吸引到一个地方不容易,但是如果将有关信息送到用户那里,效果就会好得多。
国家贸易中心
通常是与办公设施配套的小型常设展览中心,由政府或贸易促进机构在国内外设立。贸易中心也可以组织常规的展览会。在贸易中心举办展览会的优势是宣传效果好,适宜展出建立形象、扩大影响;弱势是费用高,因为需要长期租用场地,派遣常驻人员。成功的贸易中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中心必须能够提供会吸引很多买主的产品,而且这些产品值得买主花费时间前往参观;B有足够的产品以便在一年中能全部更换数次。买主不可能反复看同一产品。C贸易额大,能够抵消昂贵的展出费用。现代展览系统的基本要素
现代展览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的要素有机构成的一个系统,在这个展览系统中存在着五大基本要素:
一是展览会的主体,即展览会的服务对象是参展厂商为展览会的客户;
二是展览会的经营部门或机构,即专业行业协会和展览公司是展览会的组织者;
三是展览会的客体,即展览会的展示场所为展览馆或展览中心;
四是展览市场,即参展厂商获取信息和宣传企业形象的渠道;
五是参观展览的观众,即最终的用户和消费者。
1、参展厂商——系统的动力层次。
参展厂商亦称参展客户,是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参展厂商为系统最基础的要素,是指参加展览会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以及个体,没有参展厂商的参与根本就不存在展览会。参展厂商之所以成为系统的动力层次,主要是由于市场的需求和参展厂商的存在,才产生了展览系统的其它要素;二是参展厂商是系统得在存在和发展的原始动力。如果没有参展厂商的展览行为,就不会产生展览组织者和观众的行为,也就无所谓展览系统了;三是参展厂商是系统活力的前提。参展厂商数量的多少和行为的活跃与否,直接关系着展览系统的生命力。事实表明,凡是参展厂商群体庞大,行业组织支持度高、展览竞争越是激烈的地区,展览系统越是活跃。2、展览组织者——系统的主体。
凡以经营展览业务为盈利手段的单位都属于展览经营部门。目前我国的展览组织者有专营、兼营和代理三种形式。在成熟的展览系统中,展览组织者这个要素是指专营展览业务的机构和部门,即展览公司和一些行业协会。展览组织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与特定的参展厂商发生业务关系,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二是创造出服务的产品——展览会,即提供展示环境和信息。展览组织者在展览系统中的作用使它成为系统的主体。这是因为,参展厂商虽然是活动的起点,但它只是以服务对象的身份提出自己的服务要求,至于展览以什么形式和如何组织,能够取得什么效果,参展厂商是无能为力的;展览场所(媒体)是展览的举办地点,它只能决定展览在什么时候举行,提供最基本的服务而一般不参与展览会的组织与运作或是两套工作机构;展览市场是展览赖以存在和条件,但市场的经济性质决定它是以被动的方式参与展览活动;观众(消费者)虽然是展览过程的终点,但他是既定展览的接受者,也不可能参与展示产品的生产过程。在展览系统中,只有展览组织者处于核心和支配地位,它不但决定展览的性质、特点和形式,而且决定展览的最终效果,所以,展览组织者的状况决定展览系统状况。
3、展会的媒体(展示场所)——系统的神经。
展览媒体是指展示传播信息的媒介物,这种媒介物在展览上称之为展示场所——展览馆或展览中心。展览项目经过策划出来后,如果不通过一定的方式集中向消费者展现其中的成果,展览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在展览系统中,展览的生命在于展现和传播,媒体与展览组织者(主办单位)、市场和观众(消费者)发生密切的联系。参展厂商与展馆的联系通过展览组织者来实现。在展览系统中,展览场所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提供媒介及形象展示,付出智商,传播信息,其情形恰似系统的神经。
4、展览市场——系统结构的纽带。
狭义的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广义市场是指商品所反映的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现象的总和。展览系统中的市场是指广义的市场,因为展览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所涉及的内容和经济关系远远超出了纯粹商品交换的范围。在这个系统中,既有以展览为媒介反映参展厂商和消费者关系的商品交换行为,也有反映参展厂商与展览组织者和展馆之间的分工协作行为,所有这些关系都不是狭义的市场能够反映和包容的。
在展览系统中,市场这个要素的重要性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日益显著,一方面它使系统其它要素的功能通过市场发生有机的联系,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一定要通过市场的商品交换来实现,没有商品交换的展览活动是不可思议的。即使是那种以树立企业形象和创造品牌印象为目的的战略性展览也是为商品交换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种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市场以它特殊的功能调整着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因为各要素的行为方式的变化和行为后果,都要从市场中得到反馈,这样通过市场这个媒介反映出的展览——信息必然会影响各个要素的关系,并以此为据,做出相应的反应和调整。所以市场是展览系统的纽带。参观展览的观众(消费者) ——系统结构的起点和终止。消费者就是商品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包括生产消费者和生活消费者。消费者这个要素在商品经济活跃发展的条件下,其数量是很难确定的。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在展览直接作用下,采取某种消费行为的消费者,如那些在商品展示过程中面对面的劝说下,引起购买行为的消费者;二是在展览间接作用下采取某种消费行为的消费者,如在广告宣传作用下采取某种消费行为的消费者,比如由于受到同类商品消费者的消费印象的感染,虽然没有直接接触商品本身,但通过展览中的广告信息传递在消费者之间的这种互动感染本身也是一种劝服。间接消费者的大多数是哪些对某企业产品具有充分信任感的企业和个人,有时尽管厂家从未参加展览会或做过专门的广告宣传,但产品质量的优良使其成为消费者公认的一选择,拥有比较稳定的顾客。正是由于大量间接消费者的存在,展览与广告在传播中的作用各有异同,展览中又含有广告,使展览系统中的消费者难计其数。 5、在展览系统结构中,消费者是一切展览行为的起点。
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看,如果没有消费,便不可能存在有目的的生产,没有生产便不可能产生参展厂商,也就不可能有其它行为,消费者还是展览行为的终点,因为展览活动之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购买和选择的需要,展览效果的好坏也要由消费者最后决定。因此没有消费者的行为,展览活动既失去了目的,也无法最后完成展览的全过程,所以,消费者是展览系统的起点和终点。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代展览特别是经济贸易展览是由一系列要素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一个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基本要素是参展厂商、展览组织者、展览场地、市场和消费者。按照系统论的方法可把现代展览定义为:展览是具有法人地位厂商出资,通过展览组织者策划的组织,利用展览这一特定的媒介向市场和消费者显示商品和劳务的信息,以达到一定经济目的的商务活动。
从展览系统结构的分析还可以看出,系统内各要素的相互作用方式是由它的各自的功能、作用、对象和它们在系统中的位置决定的。从社会再生产观点看,消费者在系统中处于起点和终点的位置,各要素作用的方向都朝着消费者运动,各要素之间最终服务对象就是消费者(最终用户),参展厂商是展览系统得以维持和生存的基础动力,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根源于商品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为解决这个矛盾,厂商辅之,以展览来加快商品的交换,于是派生出展览组织者,展览场地与其市场的相应功能。
展览设计规矩您懂吗?
各国、各地的展览会对展览设计、施工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管理规定和限制。很多规定和限制是与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有关,您了解吗?
(1)有关展台的规定。高度限制:展览会对展架及展品都有限制规定,尤其对双层展台、楼梯、展台顶部向外延伸的结构等限制更严,限高往往不是禁止超高,如果办理有关手续并达到技术标准,有可能获准超高建展台、布置展品。开面限制:很多展览会禁止全封闭展台,如果展台封闭,展览会就失去展示作用,参观者就会有抱怨,但是展出者需要封闭办公室、谈判室、仓库等,因此,协调的办法一般是规定一定比例的面积朝外敞开。这个比例一般是70%,允许30%以下的面积封闭。
(2)有关展览用具的规定。展架展具材料的限制:在很多国家,展览会规定必须使用经防火处理的材料,限制使用塑料,限制危险化学品。电器的规定:绝大部分国家的展览会对电器都有严格的规定,所用电器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当地规定和要求。(3)有关人流的规定。走道限制:主要是对走道宽度的规定和限制,为保证人流的畅通,展览会规定走道宽度,禁止展出者的展台、道具、作品占用走道;电视、零售商品往往造成堵塞,因此也有相应的要求,比如电视不得面向走道,柜台必须离走道一定距离等。
(4)有关消防的规定。消防环境的规定:如果是大面积的展台,必须按展馆面积和预计的观众人数按比例设紧急通道或出口并设标志。消防器材的规定:必须配备消防器材。人员的规定:有些展览会要求展台指定消防负责人,并要求全体展台人员知道消防规定和紧急出口等。
(5)有关展品的规定和限制。主要是对异常展品包括超高、超重展品的规定。只要采取适当措施一般都可以解决。比如限高,只要展馆高度足够,就可以与展馆商量解决;超重展品可以使用地托,分散单位负荷。比较常见、难解决的问题是展馆卸货大门的尺寸,这是自然限制。超高超重展品一般需要先于其他展出者的展品进馆。如果遇有任何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尽早与展览会组织者或展馆所有者商量。这类展品对展览会通常有宣传价值,因此,组织者会愿意积极协助。有些展览会考虑安全,会限制操作机器。对于武器,一般都有专门的规定,且手续都很麻烦。
(6)有关环境的规定。音量限制:背景音乐由展览会组织者安排,展出者的声像设备的音量必须控制在不影响周围展出者的范围内。色彩限制:若展览会组织者想取得协调效果,往往会提出色彩要求。要求展出者使用某种基本色调或标题色调。展览会还可能会提出标题字型、大小,这方面的规定大多比较宽松。展出者只要遵守规定,并不干扰周围展台(比如噪音太大),展出者一般可以任意设计展台形状、摆置展品、使用颜色。 (7)有关劳工的规定。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规定,展场劳工必须是工会注册工人。不允许展出者自己动手。比如在美国纽约,如果展出者拿起锤子想钉根钉子,当地工人就会夺下锤子阻止你干活。美国人剥夺你的“劳动权”,听起来很荒唐,但是却是事实,还必须遵守。 (8)有关手续的规定。展览会大多要求展出者将设计送审,并要求展出者施工前办理手续。各国、各地的展览会对展览设计、施工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管理规定和限制。很多规定和限制是与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有关,您了解吗?(1)有关展台的规定。高度限制:展览会对展架及展品都有限制规定,尤其对双层展台、楼梯、展台顶部向外延伸的结构等限制更严,限高往往不是禁止超高,如果办理有关手续并达到技术标准,有可能获准超高建展台、布置展品。开面限制:很多展览会禁止全封闭展台,如果展台封闭,展览会就失去展示作用,参观者就会有抱怨,但是展出者需要封闭办公室、谈判室、仓库等,因此,协调的办法一般是规定一定比例的面积朝外敞开。这个比例一般是70%,允许30%以下的面积封闭。
(2)有关展览用具的规定。展架展具材料的限制:在很多国家,展览会规定必须使用经防火处理的材料,限制使用塑料,限制危险化学品。电器的规定:绝大部分国家的展览会对电器都有严格的规定,所用电器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当地规定和要求。
(3)有关人流的规定。走道限制:主要是对走道宽度的规定和限制,为保证人流的畅通,展览会规定走道宽度,禁止展出者的展台、道具、作品占用走道;电视、零售商品往往造成堵塞,因此也有相应的要求,比如电视不得面向走道,柜台必须离走道一定距离等。
(4)有关消防的规定。消防环境的规定:如果是大面积的展台,必须按展馆面积和预计的观众人数按比例设紧急通道或出口并设标志。消防器材的规定:必须配备消防器材。人员的规定:有些展览会要求展台指定消防负责人,并要求全体展台人员知道消防规定和紧急出口等。
(5)有关展品的规定和限制。主要是对异常展品包括超高、超重展品的规定。只要采取适当措施一般都可以解决。比如限高,只要展馆高度足够,就可以与展馆商量解决;超重展品可以使用地托,分散单位负荷。比较常见、难解决的问题是展馆卸货大门的尺寸,这是自然限制。超高超重展品一般需要先于其他展出者的展品进馆。如果遇有任何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尽早与展览会组织者或展馆所有者商量。这类展品对展览会通常有宣传价值,因此,组织者会愿意积极协助。有些展览会考虑安全,会限制操作机器。对于武器,一般都有专门的规定,且手续都很麻烦。
(6)有关环境的规定。音量限制:背景音乐由展览会组织者安排,展出者的声像设备的音量必须控制在不影响周围展出者的范围内。色彩限制:若展览会组织者想取得协调效果,往往会提出色彩要求。要求展出者使用某种基本色调或标题色调。展览会还可能会提出标题字型、大小,这方面的规定大多比较宽松。展出者只要遵守规定,并不干扰周围展台(比如噪音太大),展出者一般可以任意设计展台形状、摆置展品、使用颜色。
(7)有关劳工的规定。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规定,展场劳工必须是工会注册工人。不允许展出者自己动手。比如在美国纽约,如果展出者拿起锤子想钉根钉子,当地工人就会夺下锤子阻止你干活。美国人剥夺你的“劳动权”,听起来很荒唐,但是却是事实,还必须遵守。
(8)有关手续的规定。展览会大多要求展出者将设计送审,并要求展出者施工前办理手续。